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工会组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各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保护女职工法律法规,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为推动各单位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厦门市总工会于4月15日-16日连续举办了4期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培训班。来自企事业单位工会女工干部共16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采取老师授课、学员讨论、模拟谈判相结合的形式,市总女职工部部长康鹭佳围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从“谈什么”和“怎么谈”两方面,指导学员如何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为提高教学效果,在培训中学员分成两组模拟效益好的单位和效益差的单位进行实战练习,各组学员根据模拟单位的实际情况集体讨论分别起草一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并进行谈判的模拟练习。通过培训,工会女工干部们提高了对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重要性的认识,初步掌握如何签订符合女职工需求且可行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打下基础。(市总女工部)